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桂战略,激发我区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他们坚持“四个面向”,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主战场,努力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积极作为、建功立业、创新争先,促进科技自立自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开展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届授奖人数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授奖。

      二、候选人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四个面向”,自觉践行、大力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一)各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包括中央部委设在所在地的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候选人,科协负责具体推荐工作。

      (二)区直各单位(含相关中直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自治区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厅局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

      (四)各高校科协、自治区科协管理企业(园区)科协可推荐本单位、领域的候选人。

      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每位候选人只能选取一个渠道参加评审,不允许多渠道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各推荐渠道根据本渠道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不限各渠道推荐名额。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同时注意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领域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不推荐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含)以上的个人,严格控制处级推荐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推荐。

      (三)所推荐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区内作出的为主,所推荐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评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成立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组织宣传部,成员由上述四个部门派员组成。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成立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审组,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担任评委。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组织动员,高质量完成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

      六、推荐评审程序

      (一)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推荐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推荐候选人由各学科评审组初评,提交评审委员会复评,最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三)推选评审通过后,对拟获奖人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广西青年科技奖人选产生后,将根据中国科协下发的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相关文件精神和分配给广西的推荐指标,在历届广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符合直推条件的申报者中,择优推荐人选参加中国青年科技奖的评选。

      七、奖励方式

      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奖金。表彰决定将分别通报各推荐单位、获奖者所在单位及获奖者本人。

      八、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登录“广西科技工作者之家”或“广西科协”网站首页,点击进入“广西科协智慧评审系统”进行申报或推荐。请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提交材料。

      1.申报人请于7月31日24时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系统开放时间:发文至7月31日24时)。

      申报人在系统提交材料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1)、《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和有关附件等材料。附件材料提交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①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②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③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④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⑤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⑥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减负,本届推荐工作中,在评审阶段推荐渠道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仅需按照系统要求在线提交推荐材料。拟获奖人选产生后,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知推荐渠道正式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如下:

      1.推荐渠道单位的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候选人人数及名册(需与系统提交的推荐人选信息保持一致)、评审情况、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推荐渠道单位公示情况等。

      2.《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1份(附件1)。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渠道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纸质推荐表需由申报人使用“广西青年科技奖管理系统”导出后打印水印版签字,经本单位填写意见盖章后提交到推荐渠道,由推荐渠道统一提交。

      3.推荐候选人是干部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填写《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原件1份(附件2)。

      4.推荐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填写《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原件1份(附件3)。相关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渠道或有关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获奖个人自行办理。

      5.《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附件4)原件1份。表格不够请自行复印。

      6.有关附件材料1份(需与系统提交的附件内容保持一致,可提交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申报纸质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九、联系方式

      (一)奖项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吕 游   0771—2630650

      (二)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设置

      联系人及电话:覃靖文  0771—2863980

      (三)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 帅   18367839279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31号南楼701室,邮政编码:530022

      (三)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翔13978383245;莫凌云18177319385

      

      附件:1.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3.第十七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

         4.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登记表



    科技处

    2023年7月20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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